任职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2. 熟悉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愿为学校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3. 身心健康,能坚持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工作。4. 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有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经历。
福利待遇:1. 薪酬待遇分为固定薪酬、浮动薪酬:固定薪酬为35 - 60万元/年,具体薪酬“一人一议”;浮动薪酬视到校后的工作业绩确定。2. 住房补贴75万元,分五年发放。3. 按照《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 - 2024年)》,新引进的博士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综合补贴。4. 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被认定为特色人才的,给予最高100 - 1000万元购房补贴及35万元生活补助。5. 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二金”。6. 提供三房一厅或两房一厅过渡性住房。7. 可安置或协助安置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学。8. 特别优秀者待遇“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