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高校副高级以上职称、非高教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能从事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2. 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3. 作为我校专任教师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4. 根据协议规定完成工作量。
福利待遇:
1. 年薪系税前年收入,另基本工资可根据在校工龄参与工资套改,定期享受调薪计划;
2. 优先享受国内外访学,参加学术(专业)研讨会、业务培训;
3. 教职工子女在江西科技学院附属小学、附属中学(高考一本录取率达到 90 %以上)就读,可享受学费优惠政策;
4. 学校提供“五险二金(二金为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等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
5. 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等,按照学校相关奖励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6. 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7.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 10 条”;
8.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