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学位获得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 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后),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本科、硕士及博士各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6. 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福利待遇:
1. 纳入事业编制;预/长聘正高级职称人员年薪24万元,预/长聘副高级职称人员年薪19万元,预/长聘助理教授年薪17万元;以上人员学校还配套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