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临床医学类(儿童精神、心理康复专业)40周岁及以下;2. 面向持有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人员招聘;3.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福利待遇:1. 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根据确定的薪酬,对公立医院单独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并按相关规定协助办理《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等相关惠台政策。2. 其他待遇。聘用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台湾医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3. 职称晋升。取得大陆地区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的台湾医师,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 政策支撑。凡符合中共长汀县委、长汀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韵汀州”行动计划助推长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汀委〔2023〕4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按文件规定的待遇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