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35周岁以下。
2. 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
3. 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4. 具备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5. 品行端正、勤奋上进、积极进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师德师风问题。
6. 进校后须全职在清华大学工作。
福利待遇:
年薪: 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资助期限2 - 3年。院系可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
福利:
(1)提供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2)提供博士后周转公寓或租房补贴4.2万元/年。
(3)依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提供医疗待遇。
(4)按照博士后政策办理本人及家属的户籍迁移。
职称评定:在站满三年可申请评定副研究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