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2. 报考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4. 户籍不限。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拟录取人员;2. 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3.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 2025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5. 现役军人。
福利待遇:1. 硕博士研究生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按绍兴市最新人才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各用人单位。2. 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