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 报考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 户籍不限。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拟录取人员;(2)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2025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5)现役军人。
5. 博士研究生,应届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境外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5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福利待遇:
1. 正式在编人员(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
2. 硕博士研究生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按绍兴市最新人才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