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2. 报考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4. 户籍不限。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拟录取人员、2024年11月9日院校招聘入围体检人员;(2)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2025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5)现役军人。5. 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6.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和个人承诺书,并经学信网现场审核。7. 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福利待遇:1. 硕博士研究生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按绍兴市最新人才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