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一般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 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起点;
7. 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福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