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2. 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3. 具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已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4. 全职在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1. 基本年薪:根据进站前论文发表情况,I类:年薪30万至40万(含市区财政经费)。II类:年薪20万至30万(含市区财政经费)。III类:年薪20万起(含市区财政经费)。2. 科研经费:医院给予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在站期间可申请广州市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及花都区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3. 科研奖励:论文、课题、专利、专著等业绩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4. 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享受本院职工同等职称评审政策。5. 优先留院:我院博士后出基地后,根据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可优先留院工作,出站留穗的博士后,可获得广州市的安家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