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需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培结业证。2. 具有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福利待遇:1. 给予人才引进综合补助100 - 120万元,含安家补助60 - 70万元,岗位激励35 - 45万元,交通补贴5万元。2. 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居住年限10年,服务期满10年后拥有产权或折算成货币安置)。3. 解决事业编制。4. 院内享受低职高聘。5. 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6. 需与单位签订协议在院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