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取得博士学位;
2. 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用纳米及高分子材料研究,其他学科背景的视具体个人情况而定。;
3. 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研究研发经验者优先。;
4. 浓厚的学术兴趣、刻苦的钻研精神和开创性的学术思维;
5. 良好的学术经历与高质量的论文发表纪录;
6.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坚决的工作执行力、良好的实验经验和耐心;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薪酬待遇综合总年薪约 30-45 万,其中包含: a) 广东省 15 万生活补贴; b) 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每年 6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两年合计 12 万);
2. 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新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 63 万元的资助,其中 40 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 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3 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40 万 /2 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40 万 /2 年)以上项目不与广东省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3. 在站期间,符合 T200 高校排名的海外博士后可竞争性申报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在站 60 万 /2 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 40 万,总额 100 万)以上项目不与广东省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4. 鼓励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 万,二等 8 万元 ; 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 8 万,二等 5 万);
5. 出站后留深签约 3 年工作劳动合同,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 30 万,每年 10 万共计 3 年;
6. 入站后协助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待遇 3 万元 / 人;
7. 按正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横向课题奖励、专利申请奖励及工作午餐补贴等福利待遇;
8. 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并可参加我院职称评定,出站优先留院工作;
9. 协助解决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调户入深问题,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园、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