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爱国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言行雅正,恪守学术规范;自尊自律,公平诚信;2. 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 有相关研究基础和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化工、电化学、新能源、纳米、催化等;4.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较强的独立思考、科研、创新能力;发表过高水平文章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者优先;5. 具有良好的英文文献调研、学术交流及写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协调能力。岗位职责:1. 与课题组负责人共同制定研究计划,相对独立地开展课题研究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 协助课题组申请申请国家及地方课题,并积极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及其他国家、省、市各级竞争性项目;3. 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4. 协助课题组建设和管理。福利待遇:1. 综合年薪税前40 - 60万(含地方政府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2. 缴纳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优先支持申请政府人才公寓(可拎包入住);3. 在站期间可向地方政府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4. 对获得国家基金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宁波市给予各类项目1:1配套经费支持;5. 博士后出站留在宁波工作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