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体健康。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独立并开创性地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5. 近3年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著1篇。
6. 具备脱产在我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7.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可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任务需要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
福利待遇:
1. 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与我中心科研人员享受同等的科研岗位等级津贴,自供给关系转接当月起发放。博士后参加科研项目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享受我中心科研绩效津贴及所在课题组的各类奖励。
2. 根据中央军委[2019]792号文件《关于军队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心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公寓住房,确无保障条件安排公寓住房的,参照中心相同资历现役干部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
3. 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夫妻两地分居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军队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