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2.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近3年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 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院,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1. 实行年薪制,“求是类”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45万元/年(税前),“致知类”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35万元/年(税前),课题组根据工作业绩可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2. 参照在职职工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等,享受医院科研项目资助及科研奖励;3. 医院驻地无房产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人才周转房或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按月计算并按年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4. 享受济南市对新入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博后出站留济的,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5. 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6. 出站后符合条件可优先应聘医院相关岗位招聘,并推荐参与院内人才体系、山东省和国家各级人才项目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