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符合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求的省内外专家人才(含曾在甘肃工作、学习、生活的省内外甘肃天水籍专家人才),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2. 在省、市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带动我院相关专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卫生健康专家人才,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3. 医疗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等。
4. 医疗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6.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7. 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8. 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9. 不属于下列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采取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方式,最终确定引进意见及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