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近期能顺利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化学、化工、材料、环境等相关学科或专业背景。
3. 从事过催化、吸附等方面的研究。
4.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福利待遇:
1. 待遇从优,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清华大学博士后五险一金、周转公寓(或租房补贴)及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根据北京市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
2. 鼓励并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两年64万元资助;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