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
3. 近5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一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其他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的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
6. 其他符合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条件。
福利待遇:
1.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2. 生活补助18万元(国家、地方规定的博士后人员待遇纳入学校支付的博士后补助中,不再重复享受);
3. 特别优秀博士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