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7月6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福利待遇:
1.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