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7. 非现役军人;8. 非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 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10. 非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11. 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12. 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 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福利待遇:1.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