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3. 凡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在职教师和优秀的本科、硕士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4. 所有报名应聘的教师需具有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普通话达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5. 所有应聘教师均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6. 下列五种情况学校将优先考虑:(1)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教师;(2)省、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国家、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特等奖、一等奖教师;(4)“211”或“985”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5)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或教学技能竞赛成绩突出的应届毕业生。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执行学校现行工资标准;2. 入职立即购买“五险一金”;3. 提供学习、培训、职称评审等教师专业成长平台;4. 提供校内教师集体宿舍;5. 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