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所需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的;曾被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3、应、往届博士研究生:临床医、药、技类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医教研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者优先;具有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任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紧缺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原则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应、往届博士研究生:根据南阳市 “诸葛英才计划”及相关政策,医院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住房、职称、配偶及子女等优惠待遇,具体情况可面议。
2、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人才:根据南阳市相关政策,享受医院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具体情况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