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精神;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 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取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为税前20 - 25万元,具体由团队和申请人协商确定;
2. 按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院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3. 享受海南省博士后项目资助和日常资助等专项经费资助。在站期间入选国资计划、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等人员,出站后优先留院工作;
4. 在站期间,按照规定支持参加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