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学术道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国内应届八年制或博士毕业生,2024年8月 - 2025年7月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近三年内在境外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
4. 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报考上述类别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条件。
5. 国内无人事劳动关系,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要求。
6. 胜任岗位要求,能够保证三年在站期间全职在岗并参加临床医学博士后项目培训,并具备开展高质量临床研究工作的能力。
福利待遇:
1. 定向型临床医学项目博士后,人事关系进入各附属医院。在站期间除享受所在医院常规工资福利以外,医院额外提供临床医学博士后专项补助。
2. 非定向型临床医学项目博士后,人事关系进入学校,由医院负责日常管理。资助标准按照各医院规定执行。
3. 可申请以优惠价租住临床医学博士后公寓。
4. 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各类基金,以及博士后各类资助计划。
5. 临床研究能力突出的定向型临床医学项目博士后,可申请浙江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特聘研究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