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3. 认同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愿意投身于教育事业,与学校共同发展。4. 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 不得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师德师风失范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6. 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7. 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及简历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专业信息一致(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如因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8. 报名材料须完整、清晰、准确,发送前请认真核对检查,若因资料不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9.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福利待遇:1. 基本福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终奖、节假日福利、免费通勤车、定期体检、教职工宿舍等福利。2. 薪酬待遇: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