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符合博士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且具有与研究课题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背景;
5.能够脱产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年收入税前30万元起(含省、市、区人才补助);
2.博士后在站期间以我院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参照院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3.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4.在站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用餐补贴、通信补贴、困难补助、节日慰问、子女保育费报销、子女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报销等相关福利等。
5.出站考核优秀,由院一次性给予5~10万的出站奖励;
6.出站1年内留(来)杭工作,可申请杭州市40万元补助;
7.在杭州市区无房的可安排单身公寓;
8.期满出站后,可按规定确认相应的高级职称;
9.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拟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工作业绩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优先录用到我院工作;
9.若浙江省、杭州市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