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即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且可在6个月内获得博士学位);3. 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4. 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5.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对科研事业怀有高度热情。富有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6. 在站期间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福利待遇:1. 税前基础年薪约30万元(包含社保、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人一议;此外,根据年度科研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科研奖励;2. 在站博士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省博士后择优资助的科研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可叠加;3. 在站期间,视同院在职职工管理,享受福利待遇和假期(工作满一年后的一年一次疗休养、带薪年假等),具体按院新进职工规定办理。与院职工享受相同的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以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机会;4. 在站期间,免费入住职工宿舍;5. 在站期间,博士后和随迁的配偶及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在院集体户落户,子女享受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6. 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科研项目绩效提取;7. 在站期间,职称评审推荐参照院在职职工管理,不受评聘结合限制;8. 出站考核优秀者给予3万元的奖励,合格者给予1万元的奖励;9. 出站考核优秀且出站后,在参加院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