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忠诚党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入职报到时应提供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资质等。
4.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协调沟通能力强,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 具有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
7. 学科带头人需掌握本领域的前沿技术和研究动态,能够制定并实施学科发展战略,拓展学科业务,引领学科发展;从事麻醉、急救相关工作,熟练掌握毒麻药物、抢救药物作用机理以及急救技能,能操作各种急救设备;熟练掌握各类麻醉操作,术前访视患者评估麻醉风险,正确处理术中各种危急情况,并指导术后镇痛;熟悉科室的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科室组织建设能力;认真学习和积极开展麻醉新技术、新项目。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国内大型三级甲等医院麻醉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8. 学科骨干需从事麻醉、急救相关工作,熟练掌握毒麻药物、抢救药物作用机理以及急救技能,能操作各种急救设备;熟练掌握各类麻醉操作,术前访视患者评估麻醉风险,正确处理术中各种危急情况,并指导术后镇痛;熟悉科室的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科室组织建设能力;认真学习和积极开展麻醉新技术、新项目。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9. 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学科骨干要求40周岁及以下)。
10. 学历和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1. 专业条件要求:麻醉学等相关专业。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薪资面议;特别优秀者可考虑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