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已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学位年限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能够全职开展博士后工作。
4. 根据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重点招聘专业方向为药学、天然药物化学、中药化学、生物信息学、人工智能等相关的专业人才。
福利待遇
1. 薪酬:按照科研业绩,分为一类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和二类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两个层次,根据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包括基础薪酬、奖励绩效薪酬及单位五险一金等。若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同时按照学校相应岗位年薪进行叠加资助。
2. 科研支持:提供2年科研启动费;可申请山西省博士后专项补助;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
3. 生活保障:在站期间博士后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4. 其他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相关规定,认定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期间成果突出且满足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者,可优先聘任至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