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军队和国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军队及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品行端正,乐观向上,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工作中能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和调配;
4. 不接受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报名: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学历、知识和能力,心理学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
6. 达到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心理咨询和健康类方向优先;
7. 本次招聘岗位为社会聘用性质。
8. 热爱心理工作;具有责任感,认真踏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有丰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经初审、面试、政审、体检等录用程序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后为本单位社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学院有关标准发放,并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专业培训机会,享受寒暑假和公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