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2.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学术成果突出,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重点重大项目者优先。
3. 对研究院和相关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具备引领相关学科创新发展、创建一流学科和一流学院的能力;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 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 任职期间需在济南大学全职工作。
福利待遇:
1. 聘期为 4 年,聘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为院长或长聘为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
2. 学校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目标任务情况决定,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