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2. 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校(院)急需人才学科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4. 重点招收全职博士后人员。在职人员申请进站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且保证在站期间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5.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福利待遇:1. 全职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薪酬标准原则上参照校(院)同岗位的教师执行;校(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全职博士后人员缴交五险一金。2. 校(院)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资助经费,拨付方式按照校(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3. 校(院)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工作休息房1间。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