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医德师德,科研诚信。
2.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实际入站时间计算),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要求适当放宽。
4. 应聘人员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毕业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工资福利:人事工资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我院、全脱产在我院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纳入医院流动编制管理,由我院支付2年年薪(年薪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午餐补贴等福利待遇)。按照博士后入站时已取得的成果和协议须完成的成果,全日制脱产博士后年薪可达12 - 24万元。
2. 博士后进站工作期间,其科研成果符合医院教学科研奖励发放办法,可享受相应的教学科研奖励津贴。
3. 人事工资关系和个人档案保留在原单位的博士后,在我院从事研究工作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由原单位负责。
4. 科研经费:可向每名在站博士后提供1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后可申请各类基金课题。
5. 人事关系转移到医院的全脱产的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