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 自获得博士学位至申请从事博士后之日一般不超过3年;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5. 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基本年薪,25万/年/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 提供住宿,参与学科团队项目绩效分配;
3. 在站期间可享受海南省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6万/年,共三年;
4. 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享受我院科研成果奖励;
5. 可申请海南省博士后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资助期不超过2年;可申请海南省博士后面上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可申请海南省博士后日常资助,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期不超过2年;
6. 每年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