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经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博士毕业不超过 3 年,未在广东省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3、可独立开展科研工作,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或即将发表 SCI 论文;
4、专业不限,具有分子生物学、数学、物理、生物工程等学科背景的专业人才,有基因编辑、三维细胞培养、成像等研究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备独立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的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6、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创新的科研热情。
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 博士后薪酬待遇,综合总年薪不低于 32 万,其中包含: ( 1 )广东省 15 万生活补贴; ( 2 )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每年 6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两年合计 12 万)。
2、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在站期间表现有意者,出站优先留院工作;
3、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4、缴纳五险一金,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横向课题奖励、专利申请奖励及伙食补贴等福利待遇;
5、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 万,二等 8 万元);
6、符合条件者,可竞争性申报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 63 万元的资助,其中 40 万元为博士后补贴, 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3 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7、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8、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 60 万 /2 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 40 万 /3 年,总额 100 万)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9、出站后留深工作者,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 30 万元,每年 10 万共计 3 年。 鼓励符合要求的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相关政策变动均以省市文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