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2. 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8. 文学类(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出版)、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9. 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持有注册责任编辑证书者优先;
10. 具有宏观的文化艺术视野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主动聚焦文化艺术发展现状及学术热点问题,具备提升刊物学术地位和业界影响力的能力与经验;
11. 具有5年及以上负责文化艺术类刊物出版或媒体相关艺术板块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编辑和选题经验,具备扎实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12. 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组织领导和团队管理能力,且具备协调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13. 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较强的活动能力;
14. 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