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应聘人员不得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一系列不得报名的情形。
福利待遇:1、使用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后,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