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
2. 热爱渔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3. 学习成绩优良或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4日后生人),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相关条件;
6. 来源为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等;
7. 专业为水产、生物学及其相关专业;
8. 学历为研究生/博士。
福利待遇:
1. 一经录用,进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期内享受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 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
3. 在条件允许下为在哈无住房的单身职工提供临时性的宿舍;
4. 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的人才,协助申请A、B、C、D、E类人才300万元、150万元、70万元、35万元、15万元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