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 年龄45周岁以下(优秀教师可放宽年龄限制);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6. 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7.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4)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1. 教师年薪10——20万元(基本工资+绩效+课时费+自习费+监考+阅卷+全勤),具体根据出勤、科目工作量及绩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按月发放;2. 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节日福利,学校团建;3. 带薪寒、暑假,免费食宿;4. 学校为教师提供参加各级各类赛教、参与市级评优评先及外出考察、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