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6.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7.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等,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8. 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高校学生工作经验;9. 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播音主持、音乐与舞蹈学类等专业优先)。1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1. 辅导员工资待遇纳入专任教师体系,具体按学校工资方案执行;2. 学校提供住宿,按国家规定购买“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3. 为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档案挂靠、户籍迁移、职称晋升;4. 学校还有节假日礼品或慰问金、教职工用餐补贴、工龄工资、带薪培训,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两次旅游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