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以医谋私。
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
4. 取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5. 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6. 临床经验丰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7. 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已被人民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引进等情况。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入编的相关政策的,根据有关政策按程序报批。
2. 享受区域内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如协调子女入学等。在科研课题申报、派员赴国内外交流学习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3. 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一人一议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年龄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优先),并取得卫生副高及以上职称;近5年业绩显著,具备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入选者、主持并完成国家级项目(或子课题)、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的科研项目(横向)经费累计达50万元、省级及以上医学会、医师协会委员及以上职务、SCI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论著1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著2篇(第一或通讯作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前15,二等奖前10,三等奖前8),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前9,二等奖前7,三等奖前5),或(厅)局级科技奖励1项及以上(排名前3位)等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