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单位发布公告报名之日);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事业单位;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2023年至2025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且具有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7.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 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用(聘用)的人员;5. 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6. 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福利待遇:1. 聘用手续完成后,成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 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60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25万元(税前),985、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5万元(税前),奖励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