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院所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要求 35 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4、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学科前沿的研究方向与规划,能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5、研究方向为功能与高性能纤维、钾资源及其综合利用以及环境、市政、材料、化学、化工、生物等学术背景。
福利待遇:
1、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薪资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享受宜宾市配套补贴,补贴标准:符合宜宾市《关于加强在宜高校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若干措施(试行)》(宜人才领 [2021]2 号)、宜宾市《关于在宜高校博士后招收培养相关补助执行落实的实施细则》(宜人才领办 [2021]9 号)要求,可提供个人及团队累计 40 万元 / 年的配套补贴,最多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