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符合招聘计划中对政治面貌、学历、专业、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的要求。
4. 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 无行为不良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6. 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曾发表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取得过重大成果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硕士研究生:工资+超课时费+教科研奖励(教师岗位);工资+辅导员津贴+教科研奖励(辅导员岗位)。
2. 博士研究生:工资+博士津贴+超课时费+教科研奖励,未评副教授职称的享受副教授待遇。
3. 五险一金,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健康体检、交通补助、误餐补助、生活补助(应届毕业生)、免费班车、员工宿舍。
4. 科研能力较强的博士可应聘我校高层次人才,薪资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