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9.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5年8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福利待遇:
1. 国家资助:资助强度为科研经费100 - 3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2. 学校条件:除国家资助外,学校对项目入选者提供以下条件:按照C类人才正式引进,享受丰厚的综合补贴并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首聘期(3年)内除享受正常的岗位年收入外还享受每年额外特贴,具体一事一议;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为硕士生导师资格,可招收硕士研究生;提供科研工作用房及所需实验条件,配备工作助手,协助组建团队;学校提供人才过渡房(须符合申请条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进入最终会评环节但未入选人员,一般聘任为副教授,入职当年可按照申报层次享受年薪待遇1年,其他待遇按照现人才层次兑现;未进入最终会评人员,业绩突出者,可聘任为副教授,享受相应层次待遇和支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