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心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经管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二)能力与经验要求
1.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关工作经验与能力,有MBA项目招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招生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招生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不同背景的人员进行有效地沟通与合作;
4.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