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专业要求: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海洋化学、林业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2. 学历(学位)或其他资格:博士研究生。
3.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 人才引进类别及引进条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学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E1正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E2副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E3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E4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分类标准和条件请咨询工作人员。
福利待遇:
1. 人才引进待遇:(一)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二)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三)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四)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2.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1.顶尖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面议、理工科面议;薪酬年薪制面议。2.特优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36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60、理工科≥150;薪酬年薪制面议。3.领军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24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40、理工科≥100;薪酬年薪制面议。4.拔尖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5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20、理工科≥50;薪酬年薪制面议。5.高级人才E1类: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1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15、理工科30;薪酬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6.高级人才E2类: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1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10、理工科20;薪酬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7.高级人才E3类: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0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8、理工科15;薪酬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8.高级人才E4类: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5、理工科10;薪酬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