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能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6.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报名的,2025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待遇按自治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在南宁市区未购买住房的,可安排过渡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