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热爱京剧事业,恪守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且各岗位需求的学历要求为取得毕业资格。
7. 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
8.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9.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年龄具体要求见《北京京剧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10.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11. 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12. 博士后为2025年底前能办完出站手续的人员。
13. 海外留学生报考各岗位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14. 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5.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