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Ÿ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Ÿ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Ÿ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资助强度:100 - 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3. 对入选该项目计划的,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待遇以外,根据入选人才来校工作情况,还可享有以下待遇,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4. 提供学校三类人才最高年薪待遇。
5. 提供学校三类人才最高住房补贴,过渡期可租住校内精装人才公寓。
6. 在国家提供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资助经费基础之上,学校再提供三类人才最高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7. 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凡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事业编制),配备科研助手,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
8. 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杭州市城西科创大走廊人才支持条件的,可享受同城属地叠加的双重人才政策待遇。